保護婦女的政治權利有何具體規定? 國家法律對保護婦女的政治權利有何具體規定? 1992年4月3日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》(以下簡稱《婦女權益保障法》)對婦女的政治權利作了如下規定: 推薦閱讀:婚姻法全文 “第八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?! 〉诰艞l 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,管理國家事務,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,管理社會事務?! 〉谑畻l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?! ∪珖嗣翊泶髸偷胤礁骷壢嗣翊泶髸拇碇?,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,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?! 〉谑粭l 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干部?! 覚C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單位在任用干部時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,重視培養、選拔女干部擔任領導成員?! 抑匾暸囵B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干部第十二條各級婦女聯合會及其團體會員,可以向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單位推薦女干部?! 〉谑龡l 對于有關保障婦女權益的批評或者合理建議,有關部門應當聽取和采納;對于有關侵害婦女權益的申訴、控告和檢舉,有關部門必須查清事實、負責處理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壓制或者打擊報復?!澳暇┱{查公司